吉安一城市地标成“烂尾楼,开发商作出承诺…

吉安家园网 2017-12-20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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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月25日江西网络台刊发《城市地标沦为烂尾楼:谁动了遂川百姓的奶酪》报道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场因开发商股东纠纷而导致的“烂尾楼”事件,将业主们变成了“背锅侠”。如今,纷争双方均表态,项目一定能复工,会给广大业主们一个交代。

自11月25日江西网络台刊发《城市地标沦为烂尾楼:谁动了遂川百姓的奶酪》报道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场因开发商股东纠纷而导致的“烂尾楼”事件,将业主们变成了“背锅侠”。如今,纷争双方均表态,项目一定能复工,会给广大业主们一个交代。

远梦新世界效果图

董事长辩护自己未挪用资金

12月1日,遂川远梦新世界项目开发商江西远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某华一行4人来到南昌,就项目停工一事向江西网络台记者说明情况。郭某华表示,公安机关对其立案的挪用资金罪并不属实,遂川县公安局委托大井冈会计事务所进行的远梦新世界项目部财务审计,也存在很大的错误。

“大井冈会计事务所审计里面说是我郭某华挪用了公司6000多万的资金,这个主体就错了,不是我挪用的,而是江西远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用了。”郭某华说,虽然自己是公司的法人,但是这些钱都是公司资金周转,并非个人使用。“而且公司的股东就我和郭某平两个人,我是合法调配公司和下属分公司资金。”

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主体是个人,我们是公司调用资金。”郭某华认为自己未构成犯罪,已向遂川县公安局提出撤案申请。

还未建成的工程项目

互指对方是项目停工“元凶”

郭某华还告诉江西网络台记者,江西远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他占股98%,享有调配公司各个项目资金的权利,且此次调用资金他也取得了另一股东郭某平的同意。“郭某生、冯某工等4人只是远梦新世界项目的投资人,并非我公司的股东,而且我是项目较大投资人,也是较大受益人,没有动机让项目停工成为烂尾楼。”

对于这样的说法,12月4日在南昌接受采访的远梦新世界项目投资人冯某工表示,郭某华是偷换概念。“他是较大投资人,但是他从一开始就只投了一半,后来就开始陆续从项目款里借资,没经过我们股东们同意就挪用了项目资金6778多万,不知所踪。”冯某工认为,是郭某华一手导致的项目停工,并且至今也未将挪用的钱补上。

郭某华对此矢口否认,认为挪用的钱是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但因自己被郭某生、冯某工报警挪用资金后,导致很多投资人撤资,才使得公司资金出现问题。“我们公司有很多项目,周转资金很正常,而且当时一期都已经开始预售了,资金很快就能回笼。”郭某华表示,是郭某生、冯某工间接导致了工程停工。“经济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来解决。”

建设中的远梦新世界

双方均承诺项目一定能复工

对于经济上的纠纷,双方各执一词,但对于业主而言,最关心的是项目还能不能建成?对此,郭某华和冯某工都承诺,项目一定能复工。“不能因为合伙人纠纷让工程停工下去,项目必须复工。”郭某华称,目前他已经找到了资金复工建设,并且也找到了新的施工单位施工,但因还未得到县建设局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所以一直未复工。“我找了赣州荣辉建设有限公司从事后续工程建设,而且对方也表示将垫付前期工程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也缴纳了保障金。”

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为何郭某华迟迟拿不到施工许可证?原来,《办法》第四条第八点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而江西远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远梦新世界前施工单位还未结清工程款。

“建设局的意思是我们必须先付清拖欠之前施工单位的费用,才能给我们颁发施工许可证,但是我们和之前的施工单位赣州汇丰建设有限公司就工程款问题还没谈拢,相差8000多万。”江西远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蒋某表示,拖欠工程款和颁发施工许可证应该是两个不同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对方表示或将采取法律途径。“只要项目建成了,不但能交房给业主,卖房的钱也能还清债务,而且还有结余。”郭某华表示。

江西远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名单

市、县两级政府仍在积极协调

而另一方,远梦新世界项目投资人郭某生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中铁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作为施工单位准备把新世界广场项目建成竣工。但也因未申请得到施工许可证,导致复工被搁置。“因为根据规定我们要施工许可证必须要建设公司法人签字才能申请施工许可证,法人是郭某华,他不会签的。”对此,郭某华表示,郭某生非公司股东,无权代表公司与中铁华鑫签订协议。

于是,中铁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项目原施工单位赣州汇丰建设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新公司,由中铁华鑫出资,赣州汇丰持施工许可证继续施工建设。“成立公司是因为后期的项目款我们要单独管理,不能再放在郭某华的公司。我们这边郭某生全权在负责这个项目后续工程,而且已经复工了,最迟明年5月份可以交房。”冯某工表示。

而对于郭某华挪用资金案调查情况及项目施工许可证颁发相关事宜,记者也采访了遂川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双方均表示不接受采访。“你们的稿子写得很全面也很客观,符合事实情况,但是这件事也很复杂,政府正在积极协调。市里、县里都很重视,但解决起来还需要些时间,各方都在努力。”遂川县网信办主任黄耀伦表示。

缴纳保障金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记者手记:

一座城市地标性建筑,在即将完工时突然就沦为了“烂尾楼”,这让很多人都感到遗憾和不解。特别是那些交了钱的业主,眼睁睁得看着这座市、县两级重点建设工程,变成了遥遥无期的等待,更是痛心疾首。

一场复杂的经济纠纷,或许很难一时间判断是非,但纵有千万个理由,也不该让业主成了“背锅侠”。对他们而言,最关心的只不过是到底还能不能交房。好在这场股东纠纷中,双方的愿景都是早日复工早日交房,首要的任务也是早点把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还上。

项目烂尾几年,虽然有不少业主开始变得心灰意冷,但政府部门一直在努力协调。如今双方依旧纷争不断,可喜的是让业主们看到了希望。正如业主所期盼,双方能搁置争议,共同建好这项重点工程,不做历史的罪人,为遂川县的发展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内容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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