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积金可付房租,还有这些住房新政要注意!

江西日报 2017-04-17 11: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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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者租房可用公积金付房租、允许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无房者租房可用公积金付房租、允许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一大波住房新政出台,事关你的房子,快快看过来!

1、无房者租房可用公积金付房租

落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规定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允许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

鼓励住房供应紧张的市、县制定新建租赁住房计划,建设合理规模的租赁住房。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保证房屋基本生活设施配套完善的前提下,允许将商业和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各市、县政府要制定租赁房屋改建管理办法。

3、鼓励房地产开发商以“租金抵房款”方式卖房

意见提出,鼓励住房租赁企业通过购买、新建、租赁或房屋托管等方式筹集房源;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出租待售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先租后售”“租金抵房款”等方式营销;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出租自有住房。

4、推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

推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公租房实物配租租金标准按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60%-80%确定,租赁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行动态管理。

5、农民工等住房困难群体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完善公租房保障制度。鼓励地方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由专业化、社会化企业运营管理。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进城落户农民、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6、申领居住证可享公共服务

落实公共服务政策。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房屋承租人,可按《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并享有就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权益和便利。承租人租赁依法改建后的住房,享有同等公共服务。

此外,近日,南昌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房住房上市和回购操作流程》,把经济适用房上市、回购的各种细则给定了下来!

南昌经适房可以买卖啦!

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经适房”)是指由政府出资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宅。因出售价格低廉且数量有限,一般需要市民通过摇号获得。南昌从2008年开始下发排名前列批经适房,目前有经适房2万多套,分布在城东、城南不同区域。

此前政策规定: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在交清购房款基础上补缴相应价款,方可上市交易。但相关上市、回购的政策一直未能落地,这让一批等着卖房、换房的老百姓很着急。

1、关键词:购房满5年可上市

上市条件

1. 购得经适房满5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2. 申请人已缴清经适房住房购房款、相关税费、银行按揭贷款本息

3. 申请人及其他共同所有权人同意上市

4.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上市的情形

此外,家庭经济状况也是经适房能否上市的审核标准之一。具体审核标准为:

1.除所购经适房外,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申请上市时南昌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3.申请人及共同所有权人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不含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注意:

申请所购经适房上市的家庭,必须按标准向政府补缴相应价款:

1. 若购房人住房和经济条件未超出申请上市时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标准,按(注明价格-购房价)×60%补缴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

若购房人住房和经济条件超出申请上市时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标准,按(注明价格-购房价)×100%补缴土地受益、税、费减免等价款。

其中,注明价格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上注明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购买价格。该项价格认定由物价、住房保障部门委托的评估机构确定,经市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2关键词:回购确定30日内一次性收款

经适房除了上市买卖外,还可以申请政府回购。

回购条件

1、申请人已缴清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相关税费、银行按揭贷款本息

2、申请人及其他共同所有权人同意回购

3、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回购的情形

回购价如何定?

南昌市住房保障部门同财政部门按照原销售价格(以购买发票为准)加城镇居民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价款。计息时间从购房发票时间起至住房保障部门回购核准时间止,计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基准利率计算。

回购申请人自行承担的费用包括:

因购房产生的税费(包括契税、房屋维修资金及产权办证费用等)

因购房或房屋抵押产生的债券本息、购房后产生的房屋装饰装修费用、购房后退房前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服务性收费以及其他应当由购房家庭承担的费用。

注意:

待南昌市财政在收到回购结算告知单后,申请人在30日内可一次性获得回购价款。

本文转自江西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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